該項目合同由華昌工程承辦並為主承辨商。在南丫島發電廠內建造3台大型煙氣脫硫(FGD)設備接駁至現行兩組350MW編號L4及L5燃 煤發電機和一組250MW 編號L2燃煤發電機。此項目主要用以減少現有二氧化硫(SO2)的排放量並為配合政府排放政策的目標,以改善珠江三角地區的空氣質量。
合同工作範圍包括
- 鋼結構及煙氣管道製造和安裝;
- 機電設備及管道系統安裝;
- 檢驗,檢測及調試煙氣脫硫裝置的性能和其他相關的公用設備。
此項目採用創新的“自上而下”的施工方法,建造12.5米直徑及超過30米高度的鋼製吸收器/滌氣器。此方法專為解決在亞太地區電廠內擠廹空間的環境限制而設。
此外,組合使用塔式起重機與500噸的移動式液壓起重機以安裝燃氣發熱器(GAS-GAS-HEATER)的主要部分(超過22噸)上升超過55米高 度至吸收器的頂部。此部份在發電電機組運行中逐一進行。